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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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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有决心并付出行动,不要像故事里面的荷包蛋那样,做事半途而废。这样永远也达不到自己想要的目的。下面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欢迎查阅。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1

这个假期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获益匪浅。

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人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倒霉而又幸运的鲁滨逊·克罗索。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2020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说:"我整天悲痛着我这凄凉的环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出路,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嚼......"但是,慢慢地,他独特的个性体现了出来,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自己设计的悲观中,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建了小房子;做了桌子、小匣子;捕了小羊、小狗;种了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

鲁滨逊还是坚毅的人。他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全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他没有助手,工具不全,缺乏经验,所以做任何事情都要花很大的劳力,费好长的时间。连做一块木版都要四十二天。他作的许多事情都是白费力气,没有成功,但他从来不灰心失望,总是总结了失败的经验又重新开始。辛勤的劳动换来了令人欣慰的回报,他最后变得有船用,有面包吃,有陶器用,有种植园,有牧场,有两处较"豪华"的住所...... 这些没有一件不是费了很多力气、克服了许多困难才得来得的。

读完之后,我不禁反省自己:如果我流落到孤岛,能活几天?一天?两天?我又能干些什么?会劈柴?会打猎做饭?我连洗自己衣服还笨手笨脚的呢!再说了,没有一个人讲话,多孤单呀!我准会憋死的!可见鲁滨逊是多么乐观向上!我觉得人应该学习他这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的精神,无论何时何地都坚强地活下去,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也要争取,决不能放弃!我们要像鲁滨逊那样有志气、有毅力、爱劳动,凭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2

《格列弗游记》是斯威夫特的一部杰出的讽刺小说,出版两个多世纪以来,被翻译成几十种语言,在世界各国广为流传。作品运用讽刺影射的手法,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的社会矛盾,揭露了当时统治集团的腐败和罪恶,并抨击了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尽管是对宫廷和政治家的讽刺,但作品却超越了它的时代和地方的局限,尤其是前面的那两个部分,被认为是文学的伟大宝库之一。

外科医生格列弗出生在诺丁汉郡的一个家庭,曾就学于剑桥大学,学的是医科。格列弗更喜欢在船上当外科医生.而不是在岸上谋求一个较好的职位。经过几次深海航行之后,他成了“羚羊号”船上的一位外科医生,这艘船在万迪门西北海岸遭遇的一场强烈的风暴中失事了。

船上所有的人中,只有格列弗一个逃到了岸上。他筋疲力竭,一倒在地上就睡着了。醒来时,格列弗发现他的胳膊和腿都已被绑住,周围是一群群极小的矮人。他们给他拿来食物和水,把他运送到他们的京城去。威严的国王比他的臣民们整整高出半英寸,他和他的官员们一起来看格列弗。

格列弗终于弄明白了,他是在小人国。他们把他捆绑了好长时间。最后格列弗让他们相信,他并无恶意,并以名誉担保,绝对不伤害他们,他们就把他松开了,还请来六位教育学教授,教格列弗学习他们的语言。为了使格列弗维持体力,他们给他提供了足够他们自己一千七百二十四个人吃的肉和饮料,这个数量是他们根据格列弗的身子和他们的身子的比例用数学精算出来的。他们叫来三百个厨师和七十二个待者为格列弗做饭上菜,派了二百个女裁缝给格列弗缝衣服,三百个裁缝给格列弗做外套。

在格列弗的需要都得到满足后,格列弗也想为他们做点事儿。他第一件要做到的事是在到处走动时不伤害他们的人或是他们的财产。这是极可能发生的危险,因为这些人是这么小,格列弗可以把他们中的一两个人偷偷藏在外衣口袋里。在街上走,如果格列弗的脚步重一些,就有可能让他们的大楼摇摇晃晃倒下来。或者说,如果眼睛不留意下面的东西,就很容易一脚踩死几头牛。

一天,国王极其友好地来找格列弗,因为他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毗邻的布来夫斯古国的君王已威胁要把小人国夷为平地。布来夫斯古国的海军有五十艘大战船,正在准备启航。格列弗就又趟水又游泳地到达了他们停泊船只的主要港湾。用小刀割断了五十艘战船的锚索,接着,在每条船上栓上一根缆绳,拖着船走了回来。这一来,就迫使布来夫斯古国投降了。

这一功绩为格列弗带来了荣耀,也给他树立了几个强敌,其中的一个是小人国海军的高级将军。当然如果格列弗愿意的话,他可以把他们这些人和整个王国都碾碎在他的靴子下,但格列弗曾保证不伤害他们。因此,当他们密谋要审判格列弗并将他的眼睛刺瞎时,格列弗别无他法,只好逃走了。格列弗来到布来夫斯古国,他们为他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会,请他留下来。可格列弗对国王和亲王们都感到厌倦了,他告诉他们,自己什么都不需要,只要一只船离开。

他们在船上储备了一百头牛、三百只羊,有母牛,有公牛,还有四百个厨师准备好的肉,这样格列弗就不会挨饿了。第三天格列弗启航了。在途中遇到一个英国商船船长,当格列弗把他的故事告诉他时,他认为格列弗疯了。直到格列弗从口袋里拿出几头牛,他这才相信了格列弗。让格列弗非常伤心的是,在回家的路上,船上的一只老鼠拖走了他的一头羊。

回到家,格列弗才知道叔叔约翰去世了,他把在埃皮附近的庄园留给了格列弗,这些财产足以使格列弗一家不再遭受贫困。但格列弗心中还是热切渴望着漫游,他又一次出海了,这次乘的是到苏拉特去的“冒险号”船。

航行途中,一场大风暴之后,船驶进了一个陌生的海湾去找淡水。在岸上漫步时,格列弗和他的同伴们走散,落入了当地大人国的巨人手中,这些巨人几乎没有哪一个身高低于六十英尺。

他们把格列弗拿出去展览,格列弗的名声传到了国王和王后的耳朵里;他们命令把他带到宫廷去。格列弗被带到了那儿,由一个抓获他的人的女儿照管,那个小姑娘名字叫格卢姆达克里奇,她九岁了,个头长得比年龄小,还不到三十英尺高。 乘着王室的火车,格列弗游遍了他们的王国,这个国度长六千英里,宽三千至五千英里。京城长五十四英里,宽四十五英里,是个很奇妙的城市。国王的宫殿方圆七英里,主殿高达二百四十英尺,宽度和长度相称。国王的马厩也是一幢漂亮的建筑,能容下五百匹马,这些高贵的牲口都身高五十四至六十英尺。

格列弗常说,小人国里的人从外表看没有瑕疵,而大人国的人却粗糙不堪。后来他才想到,小人国里的人的瑕疵与他们的个头成比例,缺点太小,看不出来;而大人国的人可能比他们实际上显得更粗糙一些,那是因为他们巨大的身子把每一个缺陷都放大了。这些身体庞大的人至少在有些问题上心胸更开阔,比如说:打开一枚鸡蛋,是从大的一端打好,还是从小的一端打好?这个问题几乎使小人国一分为二,但是大人国的人根本就不会被这种事搞得睡不着觉。这一点格列弗是从大人国国王谈到一个政治问题时看出来的。格列弗讲起了自己的国家——英国。“一个政府要求持不同观点的人改变或是不改变他们的意见,”他说,“这是专制。”

陛下对英国很感兴趣。格列弗详细地讲述了英国的历史,他为此感到十分惊讶。他断言那似乎只不过是一连串的阴谋、凶杀、革命、流放,都是贪婪、内讧、虚伪、憎恨、欲望、怨恨和野心带来的最不的结果。“怎么能让这种可恶的害人虫在地球上爬行呢!”他说。他的这种诽谤性的判断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现在,格列弗已经成了一个伟大民族的宠儿。但却是以丧失人类的尊严为代价的。格列弗多想又和他的同类在一起啊,他还想吸一口面对着祖国的大海的空气。格列弗的恳求得到了允许,他被带到了海边。格列弗的小保姆格卢姆达克里奇病了,由一位诗童来照看他,他把格列弗独自一人留在海边,只管自己去找鸟蛋了。就这样,在格列弗单独一个人时,一只大鸟叼起了他睡在里面的那只旅行箱,把他带到很远的大海上,接着箱子掉进了大海。几乎就在这一刻,一艘英国船只正好驶过,把格列弗捞了上去。就这样,格列弗奇迹般地被救了,再一次安全地被带回了英国。

格列弗又去航行了,经历了几场冒险。最奇特的一次是一个岛上的居民把他从荒芜的陆地上救了出来,他们的岛是在空中飞的,同样神奇的是有一块巨大的磁石在吸引着飞岛上升下降。飞岛上的人把自己看作是高人一等的种族,而在格列弗看来他们无非都是一只眼睛向里凹、另一只眼睛直瞪天顶罢了。

后来的一次旅行把格列弗带到了人形兽和有理智与人性的马的国家去了。这些人形兽是马的奴仆,他们有一些与人类十分相似的恶习,而那些叫作“慧马”的聪明而有道德的马甚至到最后都把格列弗看作是一个人形兽,这令格列弗痛苦万分。

“慧马”的外形像马,他们订有比格列弗以前与之一起生活的人所拥有的更为合情合理的法律。他们对人类的许多习惯深恶痛绝,以至于使格列弗后来也蔑视他的同类了,格列弗但愿自己也是一匹“慧马”,能让自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可是他们怕格列弗成为人形兽的头头,有朝一天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就把格列弗从他们的王国赶走了。他们答应给格列弗造一条小船,又装满了食物。这样,格列弗划着小船离开,最后又到达了英国。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3

我有一个最好的朋友。忧愁寂寞的时刻,它陪伴我左右;紧张慌乱的时刻,它送我一个好心情;欢乐充实的季节,它教我学会珍惜;苦闷烦恼的时候,它耐心启迪我,别用苛求的目光看世界……它就是书。而要说好书,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大概也可以算一个。

《明朝那些事儿》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朱重八由一个放牛娃华丽转身为明朝开国皇帝的故事。

元朝末期,国力衰败,偏又逢上黄河泛滥,百姓叫苦不衷,流离失所。朱重八的家人相继饿死,导致朱重八不得不去做了和尚。可和尚们都把杂活给他做,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只要能混口饭吃就可以了。饥荒严重,迫使朱重八出门讨饭。这时被抓来的民工又在河道里发现了一个只有一只眼的石人,背上还有一句话: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于是一个个造反军队便如雨后春笋般陆续冒了出来。朱重八本想继续当和尚,却又有人揭发汤和给他寄了一封投军信。朱重八只得算了一挂,算出:卜逃卜守则不吉,将就凶而不妨。无奈,他被逼走上了造反路线,并改名为朱元璋。

朱元璋凭着过人的军事天赋、大度的品质和智慧的头脑,一举打败了张士诚、陈友谅等人,著名的鄱阳湖之战便是朱元璋和陈友谅一手打造的。此时,常遇春、徐达这样的名将,也开始崭露头角。在打败了自己的阻碍后,朱元璋开始了自己的复仇——灭元!元朝虽有像王保保那样的名将,可面对比他们强大许多倍的朱元璋,还是显得不堪一击,连连搬家。当徐达纵马奔入大都的城门,这载入史册的一刻标志着失去400余年的燕云地区收复了。打败了元朝,朱元璋便成立了自己的国家——明。

由于朱元璋同志十分勤奋肯干,开国没多久就干掉了许多人:贪官?杀!不服?杀!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一个个人物倒下了,虽然有些冤,但表明了朱元璋肃贪的决心;废除丞相、恢复生产、设置法律……,一个个政策下达了,虽然有漏洞,但证实了朱元璋治国的实力。他让之后的蓝玉给了元朝致命的一击,还给附近的高丽王国取了一个新的称号——朝鲜。可生命是有限的,朱元璋也已渐渐的失去了原先旺盛的精力,在将所有的事都解决后,朱元璋纵马驰奔,向壮美山河投去最后一瞥,仰天大笑: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洪武三十一年(1398),明太祖朱元璋崩,年七十一。

朱元璋驾崩后,建文帝朱允炆即位,可九个藩王的身影又笼罩在了他的头上,他只能削藩。本不想造反的朱棣在削藩的威胁和姚广孝的劝说,不得不造反了!在军事白痴李景隆的“英明指挥”下,南军节节败退。可此时朱棣的部下——平安又出兵平叛,朱棣差点被打败,但如果不是朱允炆下达了勿伤我叔叔的命令和刮来刮去的大风,只怕朱棣的坟头都可以收庄稼了。铁铉和盛庸的奋力抵抗还是没能防住朱棣。之后朱棣用创造性思维让南军追得团团转。最后,叛徒李景隆迎接朱棣进城,可他们发现建文帝失踪了!之后,朱棣进行了血腥的屠杀,经过四年的造反,朱棣终于可以仰视自己的国家了。在故事中, 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个个费解的疑团,都令人回味无穷……

春秋更迭,朝代兴衰,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作为后人,我们能做的,只是汲取古人的教训与经验,扬其优,弃其劣,如是而已。这,便是我读《明朝那些事儿》的心得。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4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5

《罕山雪狼》这本书包含了七篇动物小说,小说中描绘了内蒙古草原上的狼、草原鼠、狐等动物的生活和它们与人类之间的关系,向我们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动物世界。

在《罕山雪狼》第一篇小说中,狼王雪狼为了报答一位叫根巴的老猎人以前的救命之恩,与其它狼群搏斗,救了他。不幸的是,根巴后来还是去世了。但是,雪狼居然不顾一切想要把这个死讯告诉根巴唯一的亲人--巴尔。后来,为了救起掉落雪坑的巴尔,狼王与它率领的狼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我深深被雪狼的报恩之举所感动,那些我们看似凶残的动物其实它们是多么善良。相比之下,那些毫不在意动物情感的人,那些通过掠夺动物生命而获得利益的人不是很可耻吗?雪狼是匹好狼,根巴与巴尔是善良的人类,但其他的人呢?

开篇的这个小说故事已经足以包含整本书的中心思想了。在接下来《少年与火狐》、《让狼逃生》、《老人与狼》、《最后一条狼》这四篇小说,通过不同方式告诉了我们动物是懂得友谊与知恩图报的,相反,人类却展现出了他的两面性:有的是善良的,可有的却是贪婪、让人无法直视的;有的懂得动物的情感,可有的却一味只顾着杀害。

里面还有《勇敢的金黄鼠》与《鸽王红冠》这两篇小说,读后让人感到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感情是不可忽视的。金黄鼠巴拉为了帮助百舌鸟金叶脱身,不顾一切与狐战斗;雌鸽朵儿为了救助在鹰爪下的鸽王红冠,牺牲了自己。这难道值得敬佩吗?

读完这本书,我突然变得激动起来,甚至有一种冲动,我想向全世界大声呼吁:让人类停止对动物的残杀,让我们停止对生态的破坏,与动物建立起和谐亲近的关系!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因为动物们也都有一颗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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