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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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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在竞技武术套路的发展历程中,"规则"导引着竞技武术的走向,规范着竞技武术的内容和形式。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版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欢迎阅读!

  最新版武术套路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前3名;

  (二)世界武搏运动会第一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世界武搏运动会第二至三名;

  (二)世界青少年锦标赛A组(青年组)、亚洲锦标赛、亚运会前3名;

  (三)全国运动会(预赛、决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团体前8名,全能前12名,单项前6名,传统项目各单项第一名;

  (四)全国青年运动会决赛前3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运动会(预赛、决赛)、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能第十三至二十四名,单项第七至二十四名,传统项目各单项第二至八名;

  (二)全国青年运动会决赛第四至六名;

  (三)全国青少年锦标赛A组(青年组)单项前6名,B组(少年组)单项前3名;

  (四)全国武术学校比赛全能前3名;

  (五)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单项前3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青年运动会决赛第七至十六名;

  (二)全国青少年锦标赛B组(少年组)单项第四至六名;

  (三)全国武术学校比赛全能第四至六名;

  (四)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单项第四至六名;

  (五)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单项前3名。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或锦标赛单项第四至六名。

  注:

  1.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小项(以下小项外的其他小项不得授予等级称号):

  (1)以下项目含团体和全能(团体或全能设项必须与当年全国锦标赛设项一致,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长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拳、南刀、南棍、太极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太极剑、42式太极剑;二人对练、三人对练、太极对练;双人陈式太极拳、双人杨式太极拳、双人吴式太极拳、双人孙式太极拳、双人武式太极拳;混合双人太极拳。

  (2)传统项目(以下项目不含团体或全能):

  拳术: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螳螂拳、鹰爪拳、其他象形拳;查拳、华拳、少林拳、南拳;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42式太极拳。

  器械:南刀、醉剑、长穗剑、42式太极剑、南棍、朴刀(含大刀)、猴棍;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钩;三节棍(含二节棍)、单鞭、双鞭(含刀加鞭)、绳镖(含流星锤);传统太极器械。

  2.上述比赛各小项须至少8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4.评分裁判员规定

  (1)国际级运动健将:比赛评分裁判员须是国际级裁判员;

  (2)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至少有2名国家级裁判员,其余须是一级裁判员;

  (3)三级运动员:至少有2名二级裁判员。

  中国武术套路的主要特点

  庞杂性

  民族传统文化的特性,孕育了“自然体育”形态的武术,使其深具庞杂性的特点。中国武术从明代开始,就形成了众多流派、拳家。人们常以博大精深、丰富多彩来形容武术。从拳种来说,仅从1986年全国武术挖掘整理成果统计来看,其中“源流有序、拳理明晰、风格独特、自成体系”的拳种,就达129种之多,还有许多小拳种,类同拳种,体系不完整的套路和功法,不计其数。甚至有些同一拳种,又有几种技术流派。就其功能来说,一个拳种既可健身,又可修性,既可用于防身,又可用于娱乐观赏(包括自娱和他娱)。从运动形式来看,既有以踢、打、摔、拿、击刺等攻防动作编成的拳法和器械套路,又有实战意义的对抗性竞技格斗,还有以针对某一项身体技能为主,进行专门强化训练的各种功法。从风格流派上讲,不仅有内、外家之说,南、北派之分,武当、少林之别,而且还有以各种门类划分的“太极门”、“八卦门”、“形意门”、“地躺门”以及长拳类、短打类等等不同风格的派别。这些旨趣不同,刚柔各异的拳种套路,千姿百态的各种打法,使武术表现出形式内容庞杂、风格流派广博的特点。

  造成这一状况,原因是多方面的。历史上的中国,是以一家一户的个体自然经济为基础的,这种分散孤立的小农经济生产方式,造成了不同地区的相对封闭性。传统的宗法思想和宗法制,使人们聚族而居,形成强烈的凝聚力和排外性。这些特定的历史环境,使武术技艺往往只流传于一个家族中,或在某一地区流传,这样就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地方拳种和流派。而且,武术是以个体身体运动为基础的,由于习武者个人的身体条件、动机目的、文化素养等各不相同,表现在攻防动作上必然有所差异,因而也就会形成不同的技术风格和特点。同时,传统的习惯于浑然一体的整体思维方式,使武术这一自然性体育万能化,有着多元的社会功能,如一个家族的村落或地域,武术很可能成为其主要的文化生活,农闲时习武健身,在喜庆节日与庙会集市等场所欢庆娱乐,竞武较艺。宗族纠纷时,又是械斗自卫的手段。这种多元化的功能,也是导致武术庞杂化、多样性特点的一个原因。

  内倾性

  中国文化是一种内倾文化。武术套路更体现了“道”的精神,修炼过程讲究“身心俱炼”,它的运动技术主要以内外的整体和谐为特点。所谓“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百折连腰尽无骨,一撒通身皆是手”。中国武术历来注重“内外合一”,与西方体育相比表现了更大的内倾性。所谓的“内”,主要指诸如心、神、意、气等内在的心理品质,所谓的“外”,主要指手、眼、身、步等外在的形体动作。俗话说:“外练筋骨皮,内练一口气”,它具有极丰富的内涵。长拳中要求“手、眼、身法、步”,“精神、气、力、功”内外四法相合;形意拳中的“心与意和、意与气和、气与力和”等,都是这种“内外合一”,整体和谐要求的具体体现。

  武术套路的内倾性表现了中华民族重内、重意、重合、重直觉的文化心态,可谓“不离日用常行内,直到先天未画前”,既是最实际的,也是最理想的。武术技术、技法中的内涵,常常需要“反求诸己”的体悟,从反复实践中方能得其要领。“拳打千遍,身法自然”,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武术与其它具体的外在竞技不同,难以划定。武术劲力是靠以意领气,以气催力来实现。手、眼、身、步形体动势是内在精、气、神的反映,形与神,内与外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内劲、内气、内在意境,妙到令人玩味不尽,体味不尽,常常成为练习者体悟不止的“终身之艺”。

  武术套路内倾性特点的形成,主要是受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哲学思想和中医学理论的影响。“天人合一”给中国传统哲学带来了一系列的合一,如形神合一、内外合一、主客合一等,中国传统哲学这种“天人合一”的整体观思想成为武术练功的指导思想。而传统中医的基础理论则是武术训练的生理学依据。如中医理论认为,人的一身“惟精气神”为三宝。精盈则气盛,气盛则神全,神全则身健。于是武术练功依照这一规律,通过各种方法来促进精、气、神的转化,并提出了“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的理论。可见传统文化的影响,正是中华武术的民族特色之所在。

  竞艺性

  著名的生物学家达尔文曾指出,作为动物之一的人,为了生存与发展,亦具有竞争的本能。《晏子·春秋》:“凡有血气者,皆有争心。”《淮南子·道应》中:“争者,人之所本也。”这些论述都认为竞争是人的本性。起源于搏杀格斗的中国武术,自然也充满着竞争性。如《管子·七法》中记载的“春秋角试”盛况,《典论·自序》中记载的曹丕以蔗为杖与奋威将军比武,直至近代的“打擂台”,都说明了人们从比武中显示自身强大和战胜对手的能力与渴望。尤其是在先秦封建文化的两大支柱儒道体系尚未形成前,以技击为基本特征的武术是人们实现自我价值、满足竞争心理的重要竞技活动。《春秋》有一段典型例证:鲁嘻公元年鲁国公子季友在战场上击败莒拿军队,俘虏莒拿归来,季友却要与莒拿徒手相博,再决雄雌。这种追求战场上胜利之外的另一种竞技胜利的心态正是人们竞争性人格的表现。

  由此可以窥见,武术无论从技术原源、文化心态和伦理思想上反映了它具有强烈竞争性的一面,好勇、争强、决胜是走向世界竞技体坛的心理基础。但是,随着儒道思想的成熟、尤其是儒家思想占据社会正统之后,对人们竞争天性的逐步压抑,必然导致社会竞技精神的逐渐萎缩。

  正如罗丹在《艺术哲学》中所指出的:“精神方面也有它的气候,它的变化决定这种艺术的出现”。对于武术套路也不例外。“道”的消极,顺从,无为,“禅宗”的“无心”也从另一个侧面对武术产生影响。农耕经济孕育的和平文化追求的人际和谐,“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的忠恕之道,“温良恭谦让”的儒家处世思想,无不对武术发生渗透、规范的作用。集儒道佛之大成的宋明理学,使“贵柔持静”的思想得以大发展,此际相继出现的内家拳系,明显深受影响,偏重的不再是以“刚健”为主的“刚中寓柔”,而是以柔为主的“柔里藏刚”,追求“不偏不倚”、“不如守中”的中庸、适度,“无过不及”、“松静轻灵”的圆活,视武术为“仁者之艺”,武术套路的出现,使武术由外向向内倾,由“争胜”向“争理”与“仁义”扭转,使它的竞争性逐渐向竞艺性转化。

  中国的艺术文化自宋以后走向平民的审美文化,传统的整体思维方式,反映在艺术中最典型的就是整体艺术观。武术套路也深受其影响,不仅技术艺术化,而且演练更加艺术化,尤其表现为整体的意境、神采、气韵和对比衬托。在武术套路中,不仅着眼于一招一式、一拳一脚的技术和功力,同时也着眼于整套的劲力、协调、精神、节奏、内容、风格、结构、布局所表现的功力和技巧。在传统的技法中,尤注重从精神、节奏、风格中体现一种整体的意境,将自身“置于一个战斗的场合”,气势如虹,气韵生动,表现出一种英武不屈、坚忍不拔的斗志和气概。少林武术中说:“身之将纵,步之存尽,手之出入,或进或退,或起或落,皆当一气贯注”,以求“拳打一气连,兵战杀气勇”(《少林武术》)。武术运动所创造的这种战斗的意境之美,可谓“韵外之致”、“言外之意”,令人神往,耐人寻味。汤一介先生曾谈到中国文化的三大特性:一为崇尚自然,二为人与自然和谐,三为人际和谐(德行实践)。传统的思维方式与文化特性逐渐地弱化了武术的竞争性,最终使其走向娱乐、走向竞艺。

  中国武术套路的原因

  武术比赛中的棍术表演对于中国武术套路形成的原因,还缺少一个统一的认识。

  [1] 套路的产生原因是为了提到士兵身体素质,增强战斗力;或者是为了表演而加强艺术性的成分。

  [2] 套路是为了保存武术的技击动作,作为武术的基本训练手段。还有人从中国传统的礼仪出发,认为武术套路的产生是出于礼节性的需要。套路运动产生发展动因

  要从人的生理需要、心理需要以及武术本身的社会功能等三方面阐述武术套路发展的动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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