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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楼市新政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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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楼市新政策

  2017上半年房产政策汇总

  1、政策利率6年内首次上调 再度抑制房地产泡沫

  1月24日,央行网站与微博同时发布消息,对22家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共2455亿元,其中6个月1385亿元、1年期107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95%、3.1%,较上期上升10BP。

  2、非“限购”城市房贷首付款比例最低可达20%

  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通知,对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进行调整。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家庭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二套房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对于购房者而言,此项政策的直接影响有限。此次优惠针对的是非限购城市,而目前购房者首付压力比较大的城市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二三线城市首付压力相对较小。据统计,截至2017年1月22日,全国46个限购城市,仅剩5个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三亚)没有取消限购,而首付压力较大的城市大都集中于此。

  3、土地督察十三五规划印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近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我国首部土地督察发展规划《土地督察“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规划》明确了“十三五”土地督察工作的主要目标,其中包括:土地督察成效更加显化;土地督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土地督察业务体系基本健全。

  4、两部门:住房保障家庭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60平米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各地要结合租赁补贴申请家庭的成员数量和本地区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标准,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5、住房保障服务清单发布 多举措保障“住有所居”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对住房保障等八大领域列出了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为更好保障民众住有所居,《规划》提出了两项发展目标:到2020年,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累计达到2000万套;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达到585万户。

  6、我国鼓励存量商品房 用于老人的养老服务

  3月6日,为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健全养老体系,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明确提出我国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整合改造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存量商品房用于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

  7、“房住不炒”成为两会热词 因城施策去库存是重点

  2016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此后,与房地产相关的部门陆续出台了与之相配套的政策,涉及到房企融资、购房者信贷等方面。

  这句话被简化为“房住不炒”闯进人们的生活,也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被进一步细化了政策逻辑。

  8、青岛出台限购新政:购买新房首付比提升至30%

  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六个部门15日出台政策。首次和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20%提高至30%,购买二手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提高至40%。

  9、南京限购新政: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居民不得买房

  为贯彻落实国家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强化住房居住属性,促进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15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10、楼市新一轮调控来袭 福州杭州等地同日发布新政

  28日晚,福州、杭州及厦门相继推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引发舆论关注。其中,福州指出,3月29日起,非福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杭州则明确了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等措施。

  11、浙江嘉兴楼市限贷:外地人首付比例不低于五成

  根据政策,对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嘉兴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户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50%。

  12、长沙住房公积金出新政 最低首付从20%上调至30%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3月20日讯 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包括提高购买首套房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购买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停止三套房相关贷款政策等。

  13、河北9地同日收紧楼市 环雄安新区形成限购圈

  4月5日,霸州、廊坊文安县、沧州任丘、保定定兴区、保定满城区、高碑店、保定徐水区、保定清苑区、保定白沟新城9地接连出台楼市限购政策,新政均提出非本地户籍人士限购1套住房,且设置了社保缴纳条件和较高的首付比例。

  14、广州首套房主流利率告别8.5折时代 调至9折

  广州首套房贷主流利率告别8.5折时代了。记者昨日获悉,今日起,包括五大行在内的广州多家银行开始上调首套房贷利率优惠至9折。建行相关人士介绍,广州首套房利率上调以签订合同为准,4月1日前签订合同的,依然以8.5折执行,4月1日后签订的,以最低9折执行。

  15、珠海楼市调控升级:新购房屋3年内禁止交易转让

  4月8日,珠海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按照新政策,珠海限购范围升级至“全市”及“所有户型”,非本市居民购房从需要1年个税或社保改为5年,新购房屋3年内禁止交易。

  16、住建部:商品房库存周期36个月以上城市停止供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17、安徽再出楼市去库存新政 鼓励市民买商住公寓

  记者昨日了解到,安徽省住建、国土、财政、商务、税务、银行6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我省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实施意见,相比去年7月的去库存措施更细化。根据已经开始执行的文件,我省将推动房地产去库存与土地供应联动,要求各地结合各类非住宅商品房在售量、将要上市量和市场总体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土地投放量,优化用地供应结构。

  18、江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支持首套住房消费

  5月9日,江西省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严格执行个人住房差别化信贷政策,支持首套住房消费,改善性住房消费。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及利率水平,暂停发放笫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在出台限购限贷政策的城市,金融机构应严格按当地政策执行。

  19、济南楼市调控:二手房交易酝酿全面资金监管

  济南(楼盘)楼市最严调控政策出台以来,新房、二手房市场进入限购、限贷、限价、限售的“四限”时代,二手房市场房源减少。7日,又一则重磅消息袭来:二手房交易正酝酿全面实行资金监管,何时网签、过户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决定。记者了解到,山东省有关部门已拟定相关政策,正在征求意见中。

  20、武汉新规:大学毕业3年内无须买房可申请落户

  新华社武汉5月21日电(记者冯国栋)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21日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自22日起实施一系列落户新政策。对于留在武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毕业3年内无须买房即可申请落户。

  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政委杨明建介绍说,新落户政策以“控制中心城区人口规模”“降低招才揽仕门槛”等为原则,共调整18项具体户口迁移政策,涉及国家“__”及武汉“城市合伙人”、大学毕业生、政府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高管、投靠父母子女夫妻等四大类人群。

  其中,新规明确降低了大学毕业生的落户“门槛”:毕业3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须买房,只需提交《申报户口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材料,即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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