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 > 知识大全 > 知识百科 > 法律知识 > 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时间: 炜杭741 分享

经济犯罪报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经济犯罪,是指与经济有关的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企业内发生的与经济相关的犯罪行为等。你对经济犯罪了解多少?下面由学习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

  一、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

  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

  二、为使公安机关能清楚地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及时立案侦查,报案时尽量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单位报案的同时带齐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提供时间及写上“由本单位复印提供,与原件相同”,加盖单位印章,经办人签字(捺指纹),非法人代表报案应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工作证件。

  2、提供有关涉案人的照片、证件、通讯号码、地址、体貌特征等材料。

  3、请提供本人及其他协助人的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系。

  三、报案提供材料时,应尽量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报案,被害人或经办人本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如实提供证言。

  五、报案前同一事实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要如实提供法院受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复印件应说明来源出处,并由受害单位加盖公章或受害提供人签名。

  书面报案材料须详细说明案发的时间、地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了解知道的情况。

  15种常见经济犯罪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

  一、金融凭证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原件。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二、信用卡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

  4、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

  5、其他所掌握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利用信用卡诈骗的证据。

  6、本罪起点:5000元以上,恶意透支10000以上。

  三、票据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原始票据及合同协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和其他证据材料。

  4、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用同类物品的照片))。

  5、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罪起点:个人10000元以上;单位100000元以上。

  四、贷款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贷款的原始合同和复印件,犯罪嫌疑人贷款时留下的文件、证明材料等资料。

  4、犯罪嫌疑人开户资料,开户时留下的文件资料。

  5、骗取贷款后资金流向的票据、凭证、银行帐页等相关证据。复印资料应由提供单位加盖印章并注明出处。

  6、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五、合同诈骗案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六、挪用资金案

  1、单位报案的书面报案材料并加盖公章。

  2、知情人员如实陈述案发经过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犯罪嫌疑人是本单位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录用、聘用合同、本人填写的登记表、任命书、犯罪发生期间的工资单及签收、福利发放及签收等。

  4、涉案的发票、借贷凭证、物品库存、收据、财务帐册、领(用)款凭证、银行出库、提货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5、犯罪嫌疑人的签名(伪造签名)或使用的印章的原件和复印件。

  6、犯罪嫌疑人担任与犯罪有关的职务、职责的证明材料。

  7、本罪起点:挪用本单位资金10000-30000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进行营利活动的;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20000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605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