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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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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理论论文

  社会主义改造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为改革提供了必要准备,社会主义改造理论值得我们去研究和探讨。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会主义改造理论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论文篇1

  浅论中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比较

  摘要:中国和苏联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之初,都对本国农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从对二者进行的比较可以发现,两国在行动上具有一些相似之处,但在具体细节上也存在明显差异,这与它们的道路选择、历史境遇以及具体国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关键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国;苏联

  苏联和中国一前一后都选择了走社会主义道路,二者在成立初期均对本国农业生产方式进行了改造。虽然苏联把它叫做集体化运动,而中国则称为合作化运动,但其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回顾历史并加以比较,可以发现两者在许多方面存在着相似,同时也有着巨大的差异,或许正是因为这些相似和差异才会让两国紧密相连但又命运不同:一个已经解体,一个正欣欣向荣地向前发展。

  一、相似点分析

  中国和苏联都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有着某些相同的认识,行动上也就表现出某种相似之处。

  (一)变分散为集中

  概括讲,两国对农业推行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都要将分散的小农户生产转变成较为集中的、大规模的集体化生产。原本以个体农户为单位的农业生产活动,它的能力有限,劳动生产率低,与相对集中的集体化生产相比,后者更有可能采用机器,利用科学成就,使用化肥,提高劳动生产率。斯大林就曾举例说:十月革命前,地主经济粮食生产的商品率是47%,富农经济的商品率是34%,中农和贫农的商品率是14.7%;1926―1927年度,富农经济粮食生产的商品率是20%,中农和贫农的商品率是11.2%,而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的商品率达到47.2%[11332。可见,开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目的就是要表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业生产力,同时也为了满足社会粮食需求,为工业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二)典型示范、自愿参加

  1927年苏联召开联共(布)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决议指出,在由小农经济向集体经济过渡过程中,只有在劳动农民的同意下才能进行,当时迫切的任务就是向农民广泛宣传逐步过渡到大规模的公有化农业经济的好处和必要性,用示范和说服的方法把小的以致最小的农户联合为以公共的互助的集体的耕种制为基础、利用农业机器和拖拉机、采用集约耕作的科学方法的大农庄。

  同样,中国1951年12月15日也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它的第四条就规定了自愿互利、民主议定和典型示范的指导原则,其中特别指出自愿和互利原则是必须绝对遵守的。由此,中苏两国在开展运动之初都有以农民利益为主导的指导思想,准备用引导的方式渐次推进。

  (三)急躁冒进、领袖意志占主导

  在实际推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两国都存在严重的急躁冒进,其中领袖的意志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苏联在1929年11月,全国集体化的农户只有191万,占全国总农户数的7.6%,集体化的耕地只占全国总耕地面积的3.6%;但在1930年1月5日,按照斯大林的意见,联共(布)中央政治局通过了《关于集体化的速度和国家帮助集体农庄建设的办法》的决议,要求伏尔加河下游、伏尔加河中游和北高加索这些主要产粮区的集体化,在1930年秋季或至迟在1931年春季就基本上完成;其他产粮区的集体化,在1931年秋季或至迟在1932年春季基本上完成。

  这就是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绝大部分地区和绝大多数农户将实现集体化。这一决议的直接后果是,1930年1月20日到2月1日这十天里,加入集体农庄的农户数增加了1倍,有些地方甚至从10%一下子增加到90%。在中国,毛泽东在1955年7月31日发表了关于合作化问题的讲话,批评某些同志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面对毛泽东这一饱含政治意味的评论,广大干部不再有异议,轰轰烈烈的合作化运动随即展开。1956年底中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就基本完成。

  二、差异分析

  两国在推行农业改造中虽有许多相似点,但具体实施的细节却有很大差异,这种差异直接为两国埋下了对今后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的种子。

  (一)苏联一步到位,中国分阶段实施

  苏联在这次改造运动中名称比较混乱,有“农业公社、劳动组合、共耕社”等,没有展现一个明确的阶段划分。1929年12月27日,斯大林又提出“工场手工业时期的集体农庄”和“发达的集体农庄”的模糊概念,更加搞乱了干部的思想,最后各地蜂拥而上,直奔最高目标――农业公社,片面追求集体化,整个村、整个乡、整个区、甚至整个专区都一下子加入集体农庄。

  中国在这方面就明显不同,合作化是被设想为一个逐步、分阶段的过程:第一步是互助组,联合使用劳动力,但农民保留对土地及其他生产要素的所有权;第二步是初级社,劳动资产由集体掌握,每个农民根据其交给集体的土地、农具及牲畜的多少参加分红;最后才是高级社,取消分红,严格实行按劳取酬。可见中国在此次改造运动中显得更加有秩序。

  (二)对富农采用的手段不同

  苏联对待富农的手段是非常残酷的。1929年12月27日,斯大林在作《论苏联土地政策的几个问题》的演说时说:当然不能让他们(指富农)加入集体农庄。所以不能,是因为他们是集体农庄运动的死敌。随后,对富农开战的运动正式展开。在1930―1931年的两年里,共有60万户富农被剥夺财产,24万户富农被强迫迁徙,被消灭的农户总数为100万―110万户。

  中国在对待富农问题上要温和得多,采用的手段是用各种限制措施削弱富农的经济地位,并把他们当作政治动员的目标,富农被允许参加合作社。这种相对和缓的处置方式减少了社会的混乱和对经济资源的破坏,这一点与苏联相比表现得非常明显。

  (三)对农业的抽取程度不同

  苏联在推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利用农业发展重工业,斯大林还把从振兴农业开始建设社会主义,变为从建设工业开始建设社会主义,让农业尽可能多地生产粮食,然后用剪刀差的形式抽取农业资本,发展重工业。

  而中国在此方面则力争适度。1954年做出决定认为,鉴于中国落后的工业基础,农业合作化应先于机械化,两者不可齐头并进,这就避免了像苏联那样,集体农庄建立之后,机械化也都配套到位,从而中国成功减弱了农民的抵触情绪,并且还获得了他们的支持。正是由于苏联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之初就有了利用剪刀差片面抽取农业发展重工业的思想,这一政策一直没得到调整,最终导致了苏联社会结构的不平衡,为其埋下了覆灭的种子。

  三、原因分析

  中苏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中表现出的相似与差异都有其历史原因:

  (一)关于相似点问题

  1.中苏两国都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农业在两国经济中所占比重都很大,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就成为两国建立后首先面对的问题。

  另一方面,两国工业建设都是在战争洗礼后开始的,相比较来看,虽然起步期苏联的工业基础比中国要好,但是苏联当时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外部压力要远大于中国,其对工业建设要求的紧迫性也就与原有的工业基础相抵消。为了加快本国工业发展速度,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农支工就成为两国共同的选择。

  2.某些模式上两国表现出相似点,这主要因为苏联是当时社会主义阵营中的老大哥,中国在许多方面都要向苏联取经。

  当时对苏联文件的研究促进了中国树立的合作社典型,而且1935年苏联模范农庄的有关规定也成为中国所普遍采用的高级合作社的具体形式。此外,在合作化进程中苏联的经验还为中国共产党内部争论各方提供了有力证据。如毛泽东在1955年7月就认为,苏联经验表明,及时纠正错误并按照一个更乐观的计划实现合作化是完全可能的。中国对苏联的模仿和学习,在很大程度上也使两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表现出相似之处。

  3.苏联和中国在当时都存在着一位非常有影响力的领袖人物。

  斯大林在列宁逝世后,逐渐取得了对苏联的全面控制权。而毛泽东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做出的伟大贡献也使其在国家中处于至高的地位。两位领导人的意见有时候就对整个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领导人的建议、讲话往往被下级层层放大,上级的一条建议,下级就把它当作行政命令;上级确定一个指标,下级超额完成;上级再提高指标,下级还是超额完成;这样,指标越定越高,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越来越快,最终导致了急躁冒进。

  (二)关于差异问题

  1.最直接明显的差异是苏联作为第一个选择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一切改造行动都是根据苏联当时面临的国内外具体情况,同时结合对列宁以及马克思等人的理论著作的理解来进行,还完全处于摸索阶段。

  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要比苏联晚几十年,从而苏联就成为其学习和借鉴的一个最好的例子。苏联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错误做法都为中国领导者提供了反面教材,特别是1953年斯大林逝世之后,苏联在对农业改造中的一些问题被披露出来,这更加促使中国吸取此方面的教训,实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一些方式。

  2.两国建立之初面临的外部压力明显不同。

  苏联作为当时世界惟一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承载着难以想象的外部压力。面对敌对力量的包围、攻击,苏联当时迫切需要快速建立起强大的工业体系。而当时获取工业建设资金的手段几乎就只有向农民伸手一条路。中国虽然也有类似的遭遇,但那时身边已有强大的苏联做依靠,而且还获得了苏联的经济援助,这为中国有步骤地改造农业以及不过分从农业抽取资金提供了条件。

  3.党组织的健全性及严密性不同。

  这主要归于两者革命过程的差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过程中,其主要力量是在农村,全国农村各级党组织机构健全且组织纪律严明,1955年底中国农村90%的乡都建有党支部。强有力的党组织能够组织大批的工作队,指导农村的根本改造。而苏联当时走的是中心城市革命的道路,农村的党组织非常薄弱,甚至不存在,这在某种程度上使苏联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出现了不应有的问题。

  比较中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还可以找到许多异同点,对它们进行分析,或许可以发现二者后来不同命运的原因,由此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教训,最终更好地指导我们今后的改革和建设。

  社会主义改造理论论文篇2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评析

  摘 要:20世纪50年代的 农业 社会 主义改造是新 中国 历史 上的一件大事。本文旨在客观评价这一历史事件的“得”与“失”,把这一历史事件置于当时的历史范围和历史条件中去反思和 总结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客观必要性及其成就与偏差进行了辨证地 分析 ,并且结合现实审视了当前的 农村 经济 体制改革,从而进一步深化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对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稳定地推进农业 现代 化进程具有大有裨益的意义。

  关键词: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必然性 得失

  1949到1956年,是党领导全国人民恢复国民经济进而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时期。其中,尤为值得关注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一次深刻的农村经济体制变革,在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历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

  一、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历史 发展 的必然结果

  新中国建立以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迅速恢复和发展了国民经济,新民主革命取得了全国性的胜利,土地改革也得以完成。在此良好基础上,1952年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 工业 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3——1956年底,我国广大农村基本完成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这期间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具有历史的客观性和必然性。

  首先,建国初期,我国农村中大量存在着的小农经济严重阻碍了我国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关系的变革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个体农业在中国所创立的精耕细作的生产方式已经使生产力的发挥达到了极限。我国土改后的农村经济基本上还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生产资料微薄、生产分散、生产规模狭小、农业 科技 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农民一年的劳动收成,除了扣除生产资料的消耗和交纳国家的农业税外,绝大部分仅限于用作基本生活的消费。因此在这种微弱的小农经济制度下,不仅不可能进行扩大再生产,有时连简单的再生产也难以维持。

  其次,小农经济自由发展势必会导致农村贫富两极分化。

  土地改革虽然铲除了土地占有的不公平,但是却保留了土地私有和买卖 转让的制度,这就必然会导致农民之间因各种差异和意外因素发生经济上的分化。因此必须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进行改造,将小农经济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再次,对个体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实现工业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土改以后,个体农户存在着耕地少、生产工具不足、资金短缺等 问题 。如果不引导农民走 组织起来的路,不仅不能改善农民的生活,而且农村也不可能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商品、粮食、轻工业原料、工业品市场和积累工业发展的资金等条件,从而 影响 到轻工业的发展状况并导致重工业发展缓慢,成为工业发展的制约因素。所以必须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解放农村生产力,加快农业发展,使农业与轻、重工业之间的矛盾得以解决。

  二、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得失兼有的改造

  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农村生产关系的彻底变革,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立足本国实际,因势利导地开展互助合作运动,创造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的相互衔接的“三步走”改造道路形式。通过这次改造,消灭了几千年来的农村私有制度,建立了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1953到1956年改造期间,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8%,为历史之最。这样的历史事实足以证明,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符合我国实际和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历史条件的,对农业生产力的推动和农村的全面进步功不可没。

  但是,在看到改造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在我国这样一个经济 文化落后、人多地广的国家里,要进行如此广泛、深刻、复杂的农村社会经济大变革,在实际操作中难免出现缺点和偏差。

  第一,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和经营 管理方式上存在问题。

  在社会主义改造开始和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理解是肤浅和片面的,认为其只能是也必须是完全、纯粹的公有制。在集体所有制方面,又强调必须实现统一管理,集中经营,越大越好,越公越好,越高级越好。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不可能囊括社会经济的一切领域,必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其次,统一经营的管理体制,既不符合中国农村的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又与我国农业生产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相矛盾。这是造成社会主义改造后期严重失误的一个重要原因。这种思想的继续膨胀,发展成为盲目追求“一大二公”,阻碍了我国的农业发展进程。

  第二,在农业互助合作的形式上存在问题。

  我国是一个经济落后,幅员辽阔的国家,既有少数现代化的城市,还有大片穷乡僻野;在农村,既有现代化的农业 机械,也存在原始的刀耕火种,经济发展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然而过去一讲合作化,就认为只有一种形式、一种途径,这就是互助组、初级社,最后过渡到高级社。应该肯定它的适应性和优越性,但是,把这“三步走”的形式过于绝对化,在全国农村都按照这个模式办,采用“一刀切”的办法,就很难适应我国农村千差万别的实际情况,不能不是对农业合作化的一种误解和失策。

  第三,改造所谋求的目标上存在 问题 。

  改造的终极目标是把我国 农业变成生产资料共有的、生产专业化和 社会 化的大农业。这个目标就给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第一, 发展 生产力,实现农业 现代 化;第二,变革生产关系,建立公有制;第三,将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农业 自然 经济 ,改造成为生产社会化的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作为完整意义上的社会主义改造至少这三部分缺一不可,但当时我们片面地认为,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就是用合作化的办法,把农民的个体经济改造为集体经济;改变所有制,变革生产关系,把农民原来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变为集体所有的公有制。这种理解上的片面性,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所涵盖的 内容 大大缩小了。因此,从完整、 科学 的意义上来说,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并没有真正完成。

  三、当前 农村 经济体制改革是对 历史 的扬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行,我国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改革过程中,我们摒弃了许多不符合国情、阻碍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东西,同时也采用了许多与过去不同的方针政策和办法以推动社会的进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的思想观点发生了混乱。有的人认为,当前的农村经济改革是对历史上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根本否定,因而有了“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的说法。这完全是一种误解。

  通过农业合作化运动,我们在农村实现了生产关系的变革,把分散的个体经济改造成为集体经济,在农村确立了集中统一的经营 管理办法、按劳分配原则和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这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主要成果。我国从1981年前后,在全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

  即生产队通过 合同形式,把集体耕地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承包到户,由农户自主经营,生产成果由承包户完成相应的国家征购任务和集体提留后,剩下的全归自己。农民有了自主权,有了可以自由支配的剩余劳动力和资金,并运用它们发展家庭经济和多种多样的联合经济形式,从事多种经营。

  从经营管理方面来看,今天实行的是统一经营和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种经营体制并没有根本否定简单的统一经营,而是根据 时代 特色和社会变化发展的特点,对需要和可能统一经营的实行统一经营,对需要和可能分散经营的则采取分散经营的方式,将“统”与“分”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从分配方面来看,今天的改革并没有否定“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只是用联产承包的办法代替过去的劳动分工制。用群众的话说,过去的分配办法是“先生产,后分配”,现在的办法是“先分配,后生产”。谁劳动好,产量高,谁的收入就越多,完全体现出多劳多得的原则。 实践证明,这个办法比劳动分工制更能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所以应该说,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非是否定了“按劳分配”这一社会主义原则,而是当前在农村中最能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并且简单易行的办法。再从所有制方面来看,这种改革并没有否定生产资料的公有制。现在,广大农村继续保持着农业主要生产资料——土地的集体所有,不少地区,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生产资料的绝大部分仍为集体所有,归个人所有的只是生产资料的一部分。因此,在所有制问题上,社会主义改造的成果依然存在。改革后允许农民个人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为了更符合当前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更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总之,当前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农业更加完善,也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它是现实对历史的扬弃,而不是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否定。

  只要对历史和现实进行深入具体的 分析 ,我们就可以认识到,过去对生产资料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为了在 中国 确立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而今天的经济体制改革则是为了纠正前进中的错误和缺点,为了使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更富有活力。所以,20世纪50年代的改造和当前的改革只不过是不同历史时期为社会主义奋斗的不同形式而已,任务不同,形式不同,但最终目标都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伟大的、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强国。

  参考 文献

  [1] 李安增,陈招顺.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再评价 [J].经济评论,2000(6):51.

  [2] 武力.略论合作化初期党对农业问题的三点认识 [J].党史 研究 与教学.2004(2):20.

  [3] 《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史料》.下册 [M].北京:三联出版社,1959.

  [4]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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