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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概政治论文3000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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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概政治论文3000字篇二

  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规律

  内容摘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成为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所以成为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最根本的就在于这一先进社会制度具有产生、完善与发展的内在规律。坚持基本原则与具体实际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生命力;坚持制度的民主本质与民主实现形式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活创造力;坚持“不变”与“变”的有机统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推动力;坚持社会差距的客观性与社会公正的必然性的有机统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深刻影响力;坚持主体选择与对外开放的有机统一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包容力。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成为近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必然结果,所以成为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最根本的就在于这一先进社会制度具有产生、完善与发展的内在规律。恩格斯指出,事物发展的“偶然性始终是受内部的隐蔽着的规律支配的,而问题只是在于发现这些规律”。深入研究与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规律,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与坚定性,推动这一社会制度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

  坚持基本原则与具体实际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生命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能够形成和成功?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的有机结合中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生命力和强盛活力。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管长期的,具有普遍性;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是分阶段的,具有特殊性。正是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我们党实现了坚持与实践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长期性与阶段性的有机统一、普遍性与特殊性的有机统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实际运用的伟大成果。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表明,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许多条,其中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二是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正是在这两个最基本的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地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与现实相统一。一方面,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基本出发点和根本任务。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又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更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首要体现。在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这一基本点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现和实践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基本要求。另一方面,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价值目标。在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又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富裕为奋斗目标,深刻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这一基本要求。正是由于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致力于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有机地统一起来,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完善并生机勃勃地向前发展。

  坚持制度的民主本质与民主实现形式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活创造力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马克思深刻指出:“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当权”。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紧紧依靠人民在改革开放中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出发点和根本支撑。

  人民当家作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包含以下科学内涵:其一,人民作为国家和社会主人的地位和权利的真实实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形成奠定了根本基础;其二,广大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调动与发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的主体依靠力量;其三,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与实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与发展的根本价值取向;其四,人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是衡量制度优劣的根本标准,是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走向完善的根本动力。以上四点,在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进程中得到了比较完整的体现和实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不是一句空话,而是通过与之相适应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来体现和实现的。我们党从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制度本质出发,带领全国人民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这些制度体系符合我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提供了广泛的途径和便捷的方式,有力地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践有力表明,以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制度本质、以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体制作为实现人民民主权利路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保持国家与社会的持续活力和长治久安,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坚持“不变”与“变”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推动力

  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一种先进社会制度,社会主义是一种“不变”与“变”的辩证统一过程。不变,是指决定社会主义本质与性质的基本制度不能变,决定社会主义前进方向和发展前途的基本原则不能变,否则,社会主义就失去了存在与发展的合理性,就有陷入困境甚至走向失败的可能;“变”,是指在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不变的基础上,社会主义必须适应时代的新变化、实践的新发展和人民的新期待,不失时机地革除那些影响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体制性障碍,改变那些落后时代与实践的陈旧观念和做法,在变革之中求发展,在变革之中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基本要素。这种“变”与“不变”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的活力所在;坚持“变”与“不变”的有机统一,就是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内在范畴的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与发展,是推进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鲜明地体现了社会主义的这种内在规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形成、完善与发展的。这一过程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不变性”与革除体制性障碍的“可变性”有机统一的过程。一方面,我们党明确强调,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不可动摇,基本原则不能改变;另一方面,我们党明确指出,改革不是对原有制度和体制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一种革命,“改革是第二次革命”。正是由于我们党在持续30多年的改革开放实践中坚持“不变”与“变”的有机统一,带领人民逐步探索和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

  我们党领导和推进改革开放的一个突出贡献在于,既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中最基本的方面不动摇,又对制约社会主义优越性发挥的体制弊端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同时大胆吸收和充分借鉴世界文明有益成果,在对外开放中有力促进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与时俱进,在日趋剧烈的国际竞争中愈益显示出巨大优越性。

  坚持社会差距的客观性与社会公正的必然性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刻影响力

  恩格斯强调,社会主义是专门反对剥削雇佣劳动的。在消灭阶级和剥削的基础上使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自由全面地发展,从而建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样“一个联合体”,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目标,也是其最大优越性所在。

  如何正确理解和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公正性,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一个重大难题。社会主义国家常常面临两种倾向的困扰:或者照搬书本上的理论原则,企图在短时间内消灭社会差距,实现完全平等,从而陷入绝对平均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的误区;或者无视社会差距的拉大和收入分配的不均,容忍非正常收入发展,从而陷入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的陷阱。这两种倾向,最终都会严重挫伤劳动者和建设者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乃至破坏社会生产力。

  在努力克服和有效防止以上两种错误倾向的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形成并逐步走向完善。改革开放的实践使我们认识到: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实现社会公平与公正,然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公平与公正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无视社会公平与公正,容忍社会差距不断拉大,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不承认社会差距的客观存在,企图在很短时间内实现完全公平与公正,也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邓小平同志关于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带动越来越多的人和地区都逐步富裕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与实践,深刻体现了社会差距的客观性与社会公正的必然性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实际出发,既顾及了社会差距的客观性和现实性,把追求效率、提高效率放在重要位置,又顾及了社会公平与公正的必然性和目标性,坚定不移地在发展中实现追求效率与维护公平的有机统一、正视差距与实现公正的有机统一。实践表明,坚持这种有机统一,既有利于调动广大劳动者和建设者的积极性,又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一个重要现实依据,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致力于解决的现实任务。

  坚持主体选择与对外开放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包容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逐步形成、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凸显的世界新格局中形成、完善与发展的,因而这一社会制度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坚持不懈的改革与发展中,既坚持我国制度文明的主体选择性不动摇,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绝不照搬别国模式,又坚持对世界制度文明多样性的认同,对外开放、合作交流,在积极借鉴别国经验和人类文明共同成果中不断丰富完善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正是由于坚持了主体选择与对外开放的有机统一,因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呈现出巨大的包容性,在博采众长中增强了制度的竞争力,在沟通交流中释放了制度的感召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自主选择的产物,是勤劳、纯朴、奋进的当代中国人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鲜明的主体选择性。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社会制度,只有符合本国的现实国情与发展实际,融入本国优秀传统文化,适应本国人民的需求,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存在的合理性。正是由于我们党勇敢地突破“苏联模式”的束缚和“西方中心主义”的干扰,坚定不移走自己的道路,在改革开放实践中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及其他社会关系,从而使原有社会制度焕发了生机与活力,逐步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扎根于中国这块肥沃的土壤,吮吸着优秀中华文化的丰富营养,融汇着中国人民的勤劳智慧,积淀着中国共产党的丰富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成长壮大,成为当今世界多元化发展格局和多样性制度文明中具有强大竞争力和影响力、令世人瞩目的一种先进社会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对外开放中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的,积极借鉴了人类社会制度文明的共同成果,具有鲜明的开放包容性。人类文明发展史同时表明,世界制度文明存在着多样性。在人类制度文明的历史长河中,不同国家的社会实践创造出多样化的制度文明,不同的制度文明犹如涓涓支流,融通汇集成世界制度文明的磅礴大潮,共同谱写出人类文明的壮丽篇章。判断一个国家的制度是否优越、是否文明,关键是要看它是否与这个国家的国情相适应、是否与优秀文化传统相适应、是否促进了这个国家的发展与繁荣。在当今全球化时代,不同制度文明之间应当超越不同文化价值观的差异,广泛沟通与交流,以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实现自我完善与发展。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秉持了这样一种制度文明观,将制度的自主选择与制度的对外开放有机地统一起来,以放眼世界的视野和开放包容的姿态不断推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剧烈的国际竞争和全球化大潮中愈益显示出内在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愈益成为伫立时代潮头、引领时代潮流的一种先进文明的社会制度。

  来源:《科学社会主义》2012年第5期 作者:包心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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