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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高一作文600字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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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才能拥有机会;活着,才能享受人生的美好;活着,才能创造精彩的生活,活着真好!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活着高一作文600字,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10篇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1

他天生是一个浪子诗人,对寻根的执念,对生活的热爱,对归根的渴望,这三种与生俱来的、与时代交相辉映的、剪不断的情怀充盈着他的一生,像那段永恒的乡愁一样,把那些大事小事串联起来,告诉他自己为什么值得活着。

他要寻根。首先是因为,从1928年出生开始,就是那个不得不面对的战火纷飞的年代。他没有概念,只是看到无数被此夺去生命的年轻面庞,他们被一群不知名的人用那样大块头的炮弹击倒,他看到无数中华儿女在自己的土地上死不瞑目。之后,他开始有了概念,他得活着,这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困难的事儿。在南京、上海、重庆、台湾、香港之间辗转,可这一次次的辗转却离他亲爱的故乡越来越遥远。与大陆隔海相望,在溯源与寻根之间回望。一次次的奔波里,他的愿想变成了执念。

他为了面对所以必须要坚强且热爱生活。他找到了精神寄托——诗。他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诗魂,他也因此成为"艺术上的多妻主义诗人"。他的脑海里总有那么多的形象,联想,感想,疲了,眼睛,酸了,肩颈,用心灵慢慢去调整。描写精雕细刻,抒情细腻缠绵,一唱三叹,意味深长。让你不得不觉得,他活着就是为了诗歌与创作。无论是雄辩滔滔或情话喃喃,无论是风琴的圣乐起伏如海潮,我们这些听众只是愈发敬畏着这个热爱生活的拥有诗心的文坛巨匠。

他要归根。说其一生若是只寻不归,那上天自然是太过残忍。直至73岁高龄那年,他终于第一次看到我们的母亲河——黄河。不禁探身去摸黄河水,他心中的热血触到了黄河的体温,凉凉的,令人兴奋。这一瞬等了七十多年了,在此之间经历了多少事情,即使活着为了这个也绝对值得,至少指隙曾经流过黄河,至少已经拜过黄河,至少黄河已经认亲。那样的情怀是阔别已久的祖国的温暖。

这样的活着是有意义的活着。他肉体的离去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他的一生也被公认为是一部跨世纪的疼痛文化史。如果有机会,我想他愿意再活一次。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2

我活着,为了体会快乐。

获取知识可以体会快乐。每当一个个近乎完美的几何图形在纸面上跳跃,在头脑中交织;每当一句句动人心魄的诗句在书本中舞蹈,在心灵深处敲击;每当历史的层层迷雾散去,如往事般在眼前浮现……我都能感受到知识带给我的快乐。知识如一对无形的羽翼,带领我的心智,跨越时间与空间的束缚,飞向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感受亲情可以体会快乐。亲情,是世间最朴质无华,却也最浓厚甘醇的感情。亲情不需要理由,不需要原因,她如影随形,相伴一生,默默陪伴在你的身边,不辞辛劳地付出,却从不索取。一杯恰到好处的温水,一声关怀备至的问候,一句语重心长的教诲……这一切微不足道的点滴,汇聚成亲情的江海,伴随着我一路成长,见证着我的每一次幸福。

追逐梦想可以体会快乐。梦想是人生的航灯,是无言的导师。在无数日夜,梦想带领着我越过痛苦与困难,穿过高山与大海,来到更广阔的世界。梦想很简单,或是一次微不足道的胜利,或是一点鲜为人知的进步;梦想很宏大,或是一个举世震惊的成就,或是一件动人心扉的壮举……不论梦想是大是小,只要追逐了,便无悔;不论梦想是否成真,只要努力了,便无憾。

承担责任可以体会快乐。我们的一生都有责任常伴。从牙牙学语的小孩,到步履蹒跚的老人,他们的肩上,都有着一份难以言说的责任。或是父母的期待,或是职业的要求,或是社会的约定……一个又一个责任,交织成了我们充实的一生。当自己尽到一份责任,当自己的成果得到他人的赞许,当欣赏着自己得之不易的劳动成果,快乐便会在心头闪耀。

人生下来,并非只是为了享乐。追求快乐的一生,固然也有痛苦相伴。梦想成真之前,少不了泪与血的浇灌;知识的背后,固然有深夜挑灯夜战的身影;“责任”二字,更是蕴含了无数的奉献。正是苦乐的交织,让我们认识到了快乐的可贵;正是苦乐的更替,让我们体会到了人生的精彩。

当快乐在心头绽放,世界在欣喜的泪水中朦胧,曾经的苦痛便会消散如烟。我想,面对这样的一生,我无怨无悔。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3

活着,是一种幸福。

活着,真好。

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练武术的人,会得癌症,更何况是一位20多岁的小伙子,青春的年华,才刚刚开始,生命的花朵,才渐渐绽放。我原以为,他可以凭借着自己的信念,走下去,但没想到我的祈愿却不能改变他的命运。

4岁的我第一次见到他。那时,我柔软的腿被压得生疼,在我哭的昏天黑地时看到了一位哥哥,洁白的牙齿,灿烂的笑容,总能给人快乐。8年渐渐过去了,他成为20多岁的小伙子,我变为12岁的小姑娘。之后他离开了我们,去了省队。

我最后一次见他,是在省队比赛的时候,他来看望我们,我不理他,因为他的不辞而别。很快,我又凑到他跟前叫哥哥。可没想到,这一说再见,却是永别。在武术班,听说他得了癌症,自是不信,而学武术的同学都在为他捐钱。就在捐钱的那天下午,他便离开了人世,年仅21岁。

在我看来,年轻的生命面对死亡的召唤,无疑是恐惧的。他的恐惧我能想像到。可一想着从今以后再也看不到那个阳光帅气的大哥哥,我的泪水就会不停地流……

活着,真是最大的幸福,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替大哥哥把生命延伸。

可珍惜生命一定要落实到行动里。可往往一急就会做出令人后怕的事。一次我坐在父亲的车上,因为着急下车,我也是不管不顾,打开车门就往下冲。父亲突然大喊。:小心!我这才回过神来,有一道银白色的闪光,划过我的眼前。我心有余悸的看着渐行渐远的汽车,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想着如果父亲没有提醒我,那么会成什么样呢?想到这里,我不敢在往下想了。我再一次感受到活着,真好。

将思念化为梦,我想着哥哥带着我练武术情景,仿佛在一片最纯洁的天空下,我们回到了从前,绿色的草地,盛开的鲜花,缭绕,升腾,伴着我永存的美好,回味属于我自己的记忆。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4

当初春的一丝微风吹拂你的脸庞,当盛夏的一声蛙鸣传到你的耳朵,当晚秋的一阵稻香飘进你的鼻子,当寒冬的一缕暖阳照射你的身体,你是否能感受到生命的美好?活着的幸福?

有人说,幸福就是家人平安健康,幸福就是能安居乐业,幸福就是有花不完的钱……可这些,都基于你有一个鲜活的生命,才能用实际行动去感受。所以,活着,就是一种幸福。

活着,你可以感受学习的乐趣。你可以在清晨,读一些名言警句,可以在午后,慵懒地品一篇美文,可以在夜深人静的夜晚,看一本感人肺腑的小说。仿佛淋浴在和煦的海风中,化作一叶扁舟,飘摇在细浪之上,悠然忘我。穿越时间与空间距离,遥望历史的长河,书中的人物缓缓向你走来,诉说着尘封千年的往事。学习的乐趣能让人觉得活着是一种幸福。

活着,你可以看尽人间的美景。仰望瓦蓝的空中悠闲飘浮着的白云,遥望飞流直下的雄伟的瀑布,眺望那蓊蓊郁郁的树林。感受着“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豪迈,“大漠孤直,长河落日圆”的苍凉,“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的壮阔。你饱览了人间的美景后,会觉得活着是一种幸福。

活着,你可以感谢给你带来帮助的人。小草感恩给予他青葱的细雨,鱼儿感恩给予他畅游的江河湖海,鸟儿感恩给予它自由的天空。感恩,会让你觉得活着是一种幸福。

幸福其实很简单:比如灼灼秋天,行走于古典里呷一杯淡淡的香茗;霏霏雪天,隔一扇透明落地窗端详一朵纷飞的雪花;蒙蒙春晨,听鸟儿在树梢撒下美妙的音符;晶晶夏夜,拣一条石凳端坐,赤脚在清风明月里暇想。

感受生活的美好,活着,就是一种幸福。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5

“活着便是最好”这个观点我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可能对于我们现在这个年龄实在是不适合说这种话。我认为,若不是遇到什么事,受到什么刺激,也不会说出这种话吧。

一句美国谚语说得好:“人生就是一场为了激情和梦想而展开的表演”。或者才能展现个人的魅力,或者才能让生命更有意义,而这些事物的前提就是:活着要有目标,要有梦想。

一个人若是没了目标,没了梦想,大概会像一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失去方向感,整天无所事事,到最后整个人都会堕落,从此一蹶不振。

一位著名的美国导演曾经说过:飞翔对于鸟来说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有乐趣,是为了生存而拼搏。是的,我们必须承认,社会上有那么一种人是为了生存而拼搏,而不是所谓的理想,梦想。或许他们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活下去。这对于他们来说:活着便是最好。

我曾经听我们初三的语文老师讲过一个故事:那年他教初三,班长有个性格很孤僻的男生,那个男生的妈妈在他很小的时候去世了,从那以后,那个男生的性格越来越孤僻。哪天那个男生离家出走,被老师带到学校后,问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他只是淡淡的回答:“不想学了。”之后老师便不再问什么。老师只是告诉我们那个男生的文笔很好,我也曾看过他的几篇作文,大多数都是回忆性的,关于妈妈的,对现在生活的描写只剩下几句话,文字中透露出几分忧伤。

他若不经历这件事,大概也不会如此堕落吧:他若时看见其他孩子向妈妈撒娇,他的心里也会难受吧。或许对于现在的他:活着便是最好。

岁月静好,年华无伤。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6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7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8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9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活着高一作文600字10

余华用质朴的语言给我们讲述了一个刻着时代烙印的故事。

他用一个自然的开头将我们引入故事中,“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看起来不着头绪的一句话却包含了整个故事的主线。

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只懂得享乐的大户人家的少爷。他祖辈曾有丰厚的基业,但他父亲败了大半家业,他的滥赌又彻底让他破产,从一个少爷变为一个穷人的心理落差非常大,但正是这让他第一次真正地思考活着的意义。这付出的代价是全部的家产和父亲的生命。

家珍,福贵的妻子,陪伴了他大半生的女人。但福贵只是在最初对她有过男女之情,陪伴他们走过那么多岁月的是亲情。这个单纯、隐忍的女人一直像是为了福贵而活着。在丈夫最后一次滥赌时,她去赌场给丈夫下跪,在父亲要求她回去后,为了家庭她又回来。我没有经历过动荡的社会,但我也能够了解是怎样的情感让这个伟大的女人一直撑下去。

到了这里,像是一切有了好转,有庆(福贵和家珍的儿子)赛跑拿了第一,凤霞(福贵和家珍的女儿)也嫁给了一个勤劳且对她好的男人,但作者又给了我们一记重击,有庆死了!为什么?为了给县长大出血的妻子输血。医生不计后果地抽干了这个孩子的血,只留下了他发青的冰冷的尸体。家珍差点儿因为这个打击离开,而她坚持下来了。直到凤霞因为生孩子大出血死去后,这个坚强的女人才真正倒下。在这里,我们还抱着一线希望,只要有孩子就还有希望和未来。二喜(凤霞丈夫)也莫名其妙地死去了,只留下苦根(二喜和凤霞的儿子)与福贵在一起。这时的苦根就像忽然长大了一样,帮忙干活,他心中一直存着那个鸡变鹅、鹅变羊、羊变牛的愿望,但在这个愿望实现前,苦根也死了。最终留下福贵和一头老牛。

文章从福贵的一生映射了当时荒诞的社会,人的性命就好像草芥,很轻易就可以连根拔起,但活着的意义却被赋予了不同的含义。我们没有经历过人民公社时期的日子,也从没对那段生活有什么具体的了解。它简短地出现在中学课本上,一带而过,却从来不出现在考卷上。大革命,十年荒唐日子,也无法让人理解。有老一辈的人说,能经历那些还活着的人就是英雄。是荒唐的社会赋予了他们活着的意义,也是那社会剥夺了他们的生命。作者用平淡的描述抒发着自己心中的愤慨,让一幅水墨画中暗藏激流。他又是抱着怎样的心理写下这篇扣人心弦的故事的?

作者生于1960年,正处于人民公社时期,他能理解那盲目“煮钢铁”和伪/社会主义现象,他通过对那时生活的描写也写出了自己对那个时代的厌恶。他以冷酷的笔调写出了血淋淋的现实。既不像老一辈人那样对社会表现敬爱,也不像不谙世事的年轻人那样肤浅,是时代造就了他的真实。

他创造了福贵——这个用大半辈子去赎自己年轻时犯下的罪的人,这个真正明白活着意义的人。

苦难会帮助我们成长,就算受到再多打击也要记着要活着。它给我们的心打了一针强心剂,让我们变得更坚强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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